凤凰网:规范使用语言 主流媒体责无旁贷

发布时间:[2010-05-15]  阅读次数:


“规范是为了发展,主流媒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规范外来语译名,创造和谐语言环境,日前,包括《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数家主流媒体负责人,在国家外文局举行座谈,讨论母语规范化建设。与会者一致认为,主流媒体有责任在外来词语的规范上发挥表率作用,自觉维护母语文化,保持汉语的纯洁性。

规范推进融合,汉化更具有生命力

保护语言的纯洁性并不意味着不开放,恰恰相反,汉语吸收外来词语的历史悠久,内含丰富。远至上古时期从匈奴和西域传播来的琵琶、葡萄、骆驼、狮等词,近至从西方吸收的沙发、咖啡、摩托、幽默等词语,都是开放的汉语积极吸收外来语的产物。

“将英语直接嵌入汉语,是夹杂,不是融合。”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文字处处长于虹在座谈中指出,不经过汉化的外来词往往缺乏生命力。如果只用“夹杂”来吸收外来词,会使丰富语言的手段趋向单一。长此以往,会影响母语表达新事物的能力,因而越来越沦为二等语言。

与会者举例说,2009年,一家出版社的出版者在书里介绍作者说:“Erin Manning是一位居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专业摄影师、教师和电视工作者。电视观众将Erin视为The Whole Picture的最佳主持人,The Whole Picture是 HGTV-HD和DIY网络推出的,获得 TELLY大奖的数码摄影秀。”像这样汉英混杂、不汉不英的表述如今多了起来,这不是语言文字的健康现象。

语言是国家主权象征

与会者指出,在汉语语境中,有些人对路牌上出现“×× Road”、“×× Rd.”等英译字样见怪不怪,殊不知这违反了路牌要使用汉语拼音的国家规定。

这样的文字现象在有些人看来也许无关紧要,但在有的国家却是大事。比如法国,1994年颁布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的所有标语、公告牌必须用法语书写,即使原文是外语,也要翻译成法语,而且规定,法语字母不能小于外文。

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的薛福歧副研究员指出,在任何国家,语言都被视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以俄罗斯为例,这个国家十分注重保护和规范俄语。2000年,为促进俄语的发展、传播,保护其纯洁性,普京签署政府令,恢复俄罗斯联邦政府俄语委员会。为防止滥用外语词汇、术语,俄罗斯还推出一系列法案,涉及新闻业、广告业、公共场所的标识等规范。其中正在审议的俄语法,对违反俄罗斯作为国语的行为者将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作出规定。

规范化进程中,翻译至关重要

中国翻译协会副会长、国家外文局副局长黄友义说:“国际上的通例是把外来语变成自己的语言吸纳进来,而不是生搬硬套地直接嵌入。”教育部语信司司长李宇明此前也表示,为表达方便,临时使用英文缩略是可以的,但长远看应该逐渐汉化。

在吸收外来语并逐步规范化的进程中,汉语翻译至关重要。外来词包括英文缩略词只要翻译得好,同样可以很简便,同样能够成为汉语使用习惯。比如,KFC很简便,大部分人还是常说“肯德基”。ATM很简便,但人们更常使用“自动取款机”。即使“格林尼治时间”有这么多的汉字,却很少人去用它的英文缩略词GMT。

长期从事翻译工作的黄友义认为,翻译者的语言规范责任重大,不能为了一时方便,遇到人名、地名等,就跳过不译。当然,有时做得不够好,和翻译者的中外文功力有关。

怎样做好外来词语的翻译和规范化,包括国家外文局、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代表在座谈会上倡议,要尽快建立权威的外来语译名审定机构,专门负责外国人名、地名、科技术语及其他词语的翻译规范工作,统一发布、统一使用。

与会者指出,现在我们着重强调主流媒体、主流出版业要带头做好汉语的规范化,在各种公务行为中,在公共场所以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上,要使用规范汉语,并不是说在所有条件下不使用外来语和外文原文。汉语是开放的语言体系,将在与世界各种语言文化的交流中发展。

http://media.ifeng.com/news/tradition/tv/detail_2010_05/15/1520034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