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网)26日,自治区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启动工作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区启动并推广MHK,到2012年底前完成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向MHK的过渡。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马文华介绍,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在第二语言教学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特点,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汉语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实际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和运用汉语工具完成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任务的能力。
据了解,MHK每年开考两次,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并从低到高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级别,考试结果采用报告分数和标注证书级别的形式。成绩合格者,获得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委员会颁发的相应等级《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作为考生汉语水平达到等级的证明。
现阶段MHK先开考三级和四级,每个级别分为甲、乙两等,成绩有效期为5年。三级甲等及以上,可作为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学生免修预科阶段汉语课程、与母语为汉语的学生混合编班的参考标准之一。
自1995年自治区引入实施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来,随着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快速发展,HSK(初、中等)考试项目中没有口语和写作的考查,越来越制约我区少数民族教学的发展。为此,自治区决定采取“双轨制”的方式,分步骤逐步推广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到2013年1月1日起停止面向少数民族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过渡期内,HSK继续开考,考试成绩同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