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汉字部首表》等一批办法条例今起实施

发布时间:[2009-05-02]  阅读次数:

东亚讯(记者王之光助理记者闫佳奇)今日起,《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汉字部首表》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等一批实用性强、服务性强的条例和办法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汉字部首表》规定主部首201个,附形部首99个。此规范将取代自1983年起沿用至今的《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具体原则为:从汉字的左、上、外位置取部首;汉字的左、上不是部首,右、下是部首,取右、下位置的部首;半包围结构字,外不是部首,内是部首,如“岛”字的部首,是“山”而不是“鸟”。汉字的左和右、上和下都不是部首,按照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从偏旁的位置取部首,如“蠢”字的部首是“虫”、“赢”字的部首为“月”。

从上述位置取不到部首的左右、上下、包围结构的字,从起笔的位置取单笔部首;在取部首位置上少笔与多笔几个部首出现叠合时,取多笔部首,不取少笔部首,如“赣”字,左旁的上头有“丶”、“〦”、“立”、“音”等部首叠合,取“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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