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国家语委副主任:国家推广普通话与方言使用不冲突

发布时间:[2008-02-09]  阅读次数:


国家语委副主任、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推广普通话和方言的使用并不存在冲突。

针对记者提出的电台、电视台近来播放方言节目的现象,司长说,近年来方言的广播和电视节目确实越来越多,一些地方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约束。我国对地方台使用方言进行播音有严格要求,例如播报新闻不能使用方言,使用方言类的节目的播出时间,时长和占节目总数的比例也都有严格要求。

他强调,在国家规定的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地方,我们应该坚决地执行这样的一个规定。例如政府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必须讲普通话。新闻媒体要用普通话传递信息,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领域的从业人员要用普通话。除了这几个国家法律规定的领域之外,私下里的交流,其他场合的交流,使用什么样的语言,甚至使用外语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记者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