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优先、民生为重”为民利民惠民66举措在读者中引起极大反响。昨日,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针对教育方面的民生举措进行解读。该负责人表示,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涉及“促进教育公平”措施思路清晰,现在当务之急是如何落实,这是保证公平的关键。
据悉,对“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问题,广州市已经建立和完善了扶贫助学机制, 对“持证”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实行免书杂费;从去年秋季入学开始,我市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的基础上,免收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职教扶贫”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2004-2010年,广州市按每年每生补助9800元的标准,安排从化、增城市200名扶贫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民办学校贫困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由省财政按规定贴息。
同时,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我市将在农村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完善扶困助学制度、学生重大疾病助疗制度和高中阶段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继续实施“职教扶贫”,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一名、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方面,广州着力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不合理、不合规收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力争在2007年内实现教育收费规范区(县级市)达到70%以上。坚持自愿捐资助学、不与学位挂钩的原则,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以“择校”为目的的转学。、
http://news.tom.com/2007-05-14/OI27/69074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