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订购教材、零售教材的职务之便,重庆一高校教材科长等人多次截留、私分书店给学校的教材折扣款和教材零售款。经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原西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科长王以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教材科干部汪洋、吕刚武、雷德英也分别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在2001年秋季至2005年春季订书期间,王以和伙同教材科干部汪洋、吕刚武、雷德英共同贪污、私分教材折扣款和教材零售款共计14万多元。
王以和还先后8次从北碚新华书店和北碚外文书店拿回两书店增加的教材折扣款共计85410.8元后,伙同汪洋、吕刚武、雷德英共同将该款私分。
2005年9月至12月期间,王以和又伙同上述三人以用各出版社赠送的教材和质量有问题的教材入库,来冲抵由教材科代收的教材零售款的方法,将代收的60106.8元教材零售款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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