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台湾生命教育的内容

发布时间:[2006-11-08]  阅读次数:

上个世纪末,生命教育在台湾成为一项教育政策。1997年台湾教育厅设立“生命教育推广中心”,出版教师手册和编印中学六年十二册教材。2000年8月1日当局宣布成立“推动生命教育委员会”,并定次年为“生命教育年”。 至于生命教育的内容,则包括人际关系、伦理、生死学、宗教、殡葬礼仪等五项。   台湾生命教育兴起至今已历九年,目前在台湾标榜生命教育的至少有七种取向:伦理教育、宗教教育、生死教育、健康教育、生涯教育、性别教育、环境教育,以及八门高中选修课程,并且向下扎根至初中、小学及幼儿园。2006年8月开始实施的高中选修课程,算是目前最具体的生命教育内容。   生命教育在台湾刚起步时,就碰上一桩学生自杀事件,立即背负起自杀防治的重责大任。有人认为年轻人自杀的原因之一在于抗压性太差。做为自杀防治的生命教育,探讨如何安身立命。“安身立命”意指身心有所安顿寄托。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加缪曾经表示,真正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决定是否值得活下去,比什么都来得迫切和重要。   要想真正落实华人生命教育,只有从生命的学问中着手。彰显“生命学问”的当代新儒家哲学家牟宗三对此有所阐扬:“西方人有宗教的信仰,而不能就其宗教的信仰开出生命的学问。他们有‘知识中心’的哲学,而并无‘生命中心’的生命学问。今之学校教育是以知识为中心的,却并无‘明明德’之学问。‘明明德’的学问,才是真正‘生命’的学问。生命的学问,可以从两方面讲:一是个人主观方面的,一是客观的集团方面的。前者是个人修养的事,个人精神生活升进之事……后者是一切人文世界的事,如国家、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事……”   我有意开创一套适用于华人社会的生命教育之理念与学问,知识建构在其中并非主要任务,情意体验才是真正要提倡的人生实践。华人生命教育属于全民素质教育,希望让社会大众从各种迷思中解套,回归本土民族文化的现世主义人生智能。 http://learning.sohu.com/20061108/n2462724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