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巨型学校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拟从观念、决策和执行三个层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观念层面需要重新认识学校组织的使命和作用。现代社会为何存在着学校这类组织?学校在现代社会应担当怎样的使命?发挥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值得认真思考。巨型学校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它的形成和发展大量借鉴和采用了现代工厂生产与管理的经验。这种学校把“效率”视为办学管校的“元价值”,把“片面追求升学率”作为秘而不宣的武器,把考试分数作为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命根,把制度化、科层化、军事化(或准军事化)的管理视作领导治校的法宝。试想在一个3000学生甚至更多学生的学校里,学校如何能够做到关注全体学生呢?怎能开展个别教学呢?又怎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呢?在巨型学校,“多快好省”之上策无疑是标准化教学、标准化评价、标准化考试、标准化管理。人,包括学生、教职员工、学校领导者在内,都成为了现代社会这部大机器上的零部件。这也许是巨型学校为何大搞升学考试教育的真实原因。
要摆脱当代教育的困境与尴尬,就必须重新思考现代学校的使命和功能,重新审视现代学校的性质和特征。巨型学校暗藏的危害之一是,它容易导致这样一种关于学校的刻板印象,以为学校就是单一为升学考试服务的,学校只能按照现代工厂形式来组织和管理。现在是重构学校形象和制度的时候了。笔者以为,在重建学校形象和制度时,杜威的“以民主为核心、社会雏形为边界、社会生活为纽带、人本管理为特色”的学校组织理论,陶行知的“学校即社会,学校是开放的和师生共同生活的处所”的学校观,诺丁斯所构建起来的“学校是关心的中心”,而“关心是一种关系”的观点,以及萨乔万尼所极力阐发的“学校是一个学习的共同体、同辈的共同体、关怀的共同体、全纳的共同体、探究的共同体、道德的共同体”之思想,对于我们重建学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启发价值。
二是决策层面要出台相关政策来严格限定学校规模,尤其是要明确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规模上限。学校规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现实问题,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一些以规模效益为主要追求和取向的人,大都希望学校越大越好;而那些关心学生利益,主张将学校建设成为“道德共同体”的人,则希望学校保持适度规模,甚至越小越好。美国学者古得莱得和萨乔万尼就都主张小规模办学,认为小型学校才符合教育的真义和本质。古得莱得认为,“我的优先选择却是分别为600人和300人。初级阶段的学校仅有150个孩子才是最令人满意的。学校应分成三个四年制的教学单位:小学、初中和高中,一共不超过四百名学生。”萨乔万尼认为小型学校比巨型学校更有效率。小型学校,学生学得更多,纪律问题更少,领导更起作用,教师更有职业责任感,师生更易于相互了解,人与人之间也更易结成共同体。一所高级中学以400-500名学生为宜。我国有研究者对学校规模给予了关注和探讨。刘宝超认为,小学以每校18-24个班,每班40-45人,全校共720-810人为宜;中学以每校24-30个班,每班40-50人,全校共1350-1500人为宜。马晓强认为,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数平均控制在1400人左右较为合适。其中,城市及县镇的普通高中规模可以适当扩大到1500人,农村地区高中可控制在1000人。耿申提出了一个有关北京市中小学校适宜规模的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我国教育部曾于1982年发布了《中等师范学校及城市一般中、小学校舍规划面积定额(试行)》。该文件对中小学办学规模做了如下规定:完全中学的规模为18、24、30班,初级中学为18、24班,班额近期为50人,远期为45人;小学的规模为18、24班,班额近期为45人,远期为40人。这意味着我国中小学的学生数应该维持如下规模:完全中学为900-1500人,初级中学为900-1200人,小学为810-1080人。但该文件未能限定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规模上限。
三是执行层面应着手拆分现有巨型学校,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解决学校规模超大的问题。对已存在的巨型学校,不能任其发展下去,应该拿出一个消解巨型学校的实施办法。一是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独立设置的巨型小学和巨型初中,可将其一分为二,分别拆解为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将原有学校规模缩小一半,也符合国家提倡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改革动向。二是对于巨型高中,可尝试运用古得莱得在《一个称作学校的地方》中所说的“校中校”形式,从而有效缩减学校规模。这里的“校中校”根本不同于我国当下语境中的“校中校”。而古得莱得建议的“校中校”,是指将巨型学校分离为若干个类似于“家”的小学校。一方面,这些小学校具有自己的课程、学生、教职员工,相对独立,自主自治;另一方面,这些小学校又共处于一个大学校中。在这个大学校里,各家小学校可以共享图书馆、室内体操场、实验室、职业教育中心等建筑和设施。各家小学校可协商聘请一位带头人,由其负责小学校间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顺便强调一下,现在有些地区和城市正在基础教育阶段着力推行小班化教学改革,笔者认为,只有把小班化改革与巨型学校消肿同时结合起来,在小规模办学的基础上推行小班化改革,教育教学的目标才可能真正实现。(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张新平)
作者简介:张新平,1964年10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教育效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常务理事。
专业研究方向为“教育系统的组织结构、领导与管理”。主要著作《教育管理学导论》、《教育组织范式论》、《教育行政组织的发展与创新——对基层教育行政的个案研究》。译著《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学校经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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