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国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报纸有99种,各类民族文字期刊223种,年印发781万册;现有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的各类出版社32家,用20多种民族文字出版图书,年出版图书4000多种,印数5000多万册。
记者21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一个出版、印刷、发行功能比较完备,覆盖面比较广的民族出版体系已经在中国建立,基本保证了有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都拥有出版本民族文字图书的出版社,各种少数民族文字都有图书出版物。
《新疆日报》于1949年即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四种文字出版。1951年国家创办了第一份藏文报纸《青海藏文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帮助10多个少数民族改进和创制了文字。
“中国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图书、报刊、广播、影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在国家的扶持下,少数民族地区的广播影视事业长足发展。据了解,目前民族自治地方有广播电台73座,节目套数441个,民族语节目105个;电视台90座,节目套数489个,民族语节目100个;广播电视卫星收转系统254850座。每年完成民族语翻译片230多部(本)。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地方广播电台每天用21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播音。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共开办了20个藏语节目,藏语综合频道每天播音21小时,藏语广播覆盖了全自治区和国内外部分地区。
丹珠昂奔说,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广西的省区级电视台分别播放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藏、壮等少数民族语言节目,随着这些电视台的卫星电视节目的传输,全国各地都可以收到这些民族语言播出的节目。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9/21/content_51206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