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南疆语言资源与语言生活研讨会暨首届边疆语言生态与语言治理研讨会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6-07-07]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落实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与教育教学提质增效,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喀什大学)、厦门大学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教育教材中心定于2026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新疆政法学院举办“第五届南疆语言资源与语言生活研讨会暨首届边疆语言生态与语言治理研讨会”,诚邀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一线教育工作者、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干部积极投稿和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议题

主要议题及研讨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内涵与创新路径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及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贯彻实施

3.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评价及创新实践

4. 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合发展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中的应用

6. 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与教育教学

7. 边疆语言生态与语言治理

三、会议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新疆政法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喀什大学)

国家语言文字科研基地—厦门大学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教育教材中心

(二)协办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策略研究”(22&ZD21)课题组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两个一百年’背景下的语言国情调查与语言规划研究”(21&ZD28)课题组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新疆义务教育的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及应用研究”(20 &ZD294)课题组

国家语委重大委托项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提升研究”(ZDA145-11)课题组

四、来稿要求

1.内容:理论研究、实证调查报告、教学案例、实务分析等均可。

2.字数:论文全文(10000字以内)或论文摘要(500—1000字)。

3.格式:标题三号加粗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作者姓名五号宋体、置于标题下方居中。

4.文末附: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提交方式

论文全文/摘要请发送至会务邮箱:751908196@qq.com

六、截稿日期

2026年8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来稿经会议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发出正式参会邀请函(二号通知),预计2026年9月中旬发出。

七、参会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落地接待,食宿由主办单位负责安排,接待标准为两人一个标准间,如需单间,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八、会务联系人

李老师:17726708880

林老师:17799238355

第五届南疆语言资源与语言生活研讨会

暨首届边疆语言生态与语言治理研讨会筹备组

2026年7月1日